围墙护栏的国家标准
目前,围墙护栏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,但存在一些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及不同场景下的相关要求。
一、高度标准
住宅类建筑:如小区、别墅等,一般高度不低于 1.8 米(不含底部混泥土砖墙)。常见的住宅类建筑围墙护栏高度有 1.8 米、2.2 米、2.5 米等。若看到 1.2 米或 1.5 米的围墙护栏,可能是因为其下面的混泥土砖墙较高。例如,一些小区为了整体美观与视野通透,会采用较低的护栏搭配较高的基础砖墙 。
公共建筑:像学校、医院、机场、公园等,虽无特别明确规定,但一般常用高度在 1.8 米以上。学校为了保障学生安全,防止校外无关人员随意进入,其围墙护栏高度通常在 2 米左右;公园的围墙护栏,考虑到美观与人员管理,高度大多也在 1.8 - 2 米之间 。
工业类建筑:厂区等一般含底部混泥土砖墙不低于 2.2 米;对于重工业、高安防场所,一般不低于 2.5 米。例如,化工厂、弹药库等,出于安全与安保考虑,会设置较高且坚固的围墙护栏 。
特殊场景下的防护栏杆高度:
在工业建筑中,距基准面高度小于 2m 时,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900mm;大于等于 2m 并小于 20m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0mm;不小于 20m,栏杆高度不低于 1200mm。
当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.05m;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(包括中高层住宅)时,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.1m。
上人屋面和交通、商业、旅馆、医院、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.2m。
二、材料标准
耐候性和耐久性:应选择具有良好耐候性和耐久性的材料。尤其是阳台、外走廊和屋顶等遭受日晒雨淋的地方,不得选用木材和易老化的复合塑料等。
金属型材壁厚:
不锈钢: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1.5mm,一般杆件不宜小于 1.2mm。
型钢: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3.0mm,一般杆件不宜小于 2.0mm。
铁合金: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 3.5mm,一般杆件不宜小于 2.0mm。
三、结构与安全标准
抗水平荷载:住宅建筑的围墙栏杆抗水平荷载不应小于 500N/m,人流集中的场所不应小于 1000N/m 。这确保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,如受到风吹、人员倚靠等外力时,围墙护栏不会轻易变形或损坏 。
栏杆高度及立杆间距:必须符合相关规范。多层住宅及以下及以上的临空栏杆高度不低于 1.05m,中高层住宅的临空栏杆高度不低于 1.1m 。楼梯楼段栏杆和落地窗维护栏杆的高度不低于 0.9m,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 0.50m 时,其高度不低于 1.05m 。栏杆垂直杆件的净距不大于 0.11m,以防止儿童钻出;采用非垂直杆件时,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爬的措施 。
整体强度:防护栏杆任何一处要能经受住 1KN 的外力,并且不会变形或断裂,保障使用安全 。